新疆散客旅游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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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托海,五彩滩,喀纳斯,禾木,魔鬼城,天池,吐鲁番8日游

行程天数
6 天
出发地点
乌鲁木齐
发团日期
暂不发团,可以定制
交通工具
旅游空调车
报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89号新丰大厦A座7楼
最新团期与价格
暂不发团,可以定制 (点击查看价格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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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
费用包含
特别说明
行程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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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行程
1
家乡--乌鲁木齐
自理 | 宿 乌市/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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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乌市/昌吉216国道可可托海北屯/福海(750km,行车约10小时)
早中 | 宿 北屯/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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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福海/北屯禾木(270km,车程约5.5小时)
早中晚 | 宿 贾登峪/冲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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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贾登峪喀纳斯布尔津/哈巴河(150km,车程约3.5小时)
早中晚 | 宿 布尔津/哈巴河/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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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哈巴河/布尔津217国道-乌尔禾魔鬼城乌市/昌吉(750km,行车约10小时)
早中晚 | 宿 乌市/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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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乌市/昌吉-天山天池(90km,车程约1.5小时)
早中 | 宿 乌市/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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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乌市/昌吉吐鲁番(单程180KM,车程3小时)
早中 | 宿 乌市/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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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乌市-各地
| 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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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1、【住宿】5晚当地预备四星·2晚当地预备五星;(新疆酒店无三人间、无加床、如果有单人参加请付单房差享受一人独立用房);具体酒店见参考酒店;
2、【用餐】全程含7早9正,正餐餐标30元/人/餐,(10人1桌8菜1汤,不足10人1桌菜量种类相应减少但维持餐标不变;如人数较少时,根据餐标酌情安排餐食,酒店均含早(所有餐若客人不用,费用不退,不含酒水,敬请谅解);
3、【用车】段全程2+1航空座椅,1人1座,保障舒适安全出行(新疆12人以下换18座车无行李箱);
4、【导游】中文优秀导游服务;游客人数10人以下无导游,司机兼导游;
5、【儿童】1.2米以下儿童游客团费,只含当地一正座车位费、导服费和半餐,若产生其他费用需游客当地现付。
6、【购物】全程 2个购物店,无强制性购物(景区内小摊以及购物不算购物店),进店游览时间约 120分钟, 如需购物或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并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同时在当地补签以上自愿去购物店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
备注:此团价格为打包优惠后的价格,任何门票优惠证件,所有费用不用不退,敬请谅解;
参考酒店:
乌鲁木齐/昌吉当地四星标准酒店:乌鲁木齐东华大酒店/文苑酒店/昆仑乔戈里酒店/白梁液酒店/鼎福酒店/昌吉正弘源酒店/昌吉庆源大饭店或同级
乌鲁木齐/昌吉当地五星标准酒店:乌鲁木齐米东国际大酒店/野马丝路驿站酒店/OBOR酒店/昌吉华洋凯森酒店/昌吉昊泰酒店或同级
北屯当地四星标准参考酒店:楚天大酒店/苏杭大酒店/屯城大酒店/锦冠国际酒店/北屯宾馆或同级
布尔津当地四星标准参考酒店:俄罗斯凯旋酒店/花园大酒店/七彩河假日酒店/金津假日酒店/金城假日酒店/九华大酒店/或同级
福海当地四星标准参考酒店:帝苑大酒店/海悦国际大酒店/银都酒店/长景酒店/瑞雪酒店或同级
哈巴河当地五星参考酒店:友谊峰大酒店或同级
贾登峪/冲乎尔酒店:篝火酒店/新乐酒店/太阳城堡酒店/丽景酒店/苏豪酒店/格林酒店或同级
费用不包含
1、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本产品不接受拼房,若一人住宿一间房需补房差;
2、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行程中不含的餐;购物场所内消费;
3、酒店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4、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6、不含航空保险及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7、“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及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等;
8、行程中的自费选择项目。"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特别说明
1、行程中所有赠送项目以及风味特色餐不参加及视为自动放弃,不去不退;
2、报名出票后,临时取消行程,不退任何费用;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台风、暴雨、检修等)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4、新疆气候炎热干燥,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太阳帽及雨伞。同时配备清热、解毒的药或冲剂。
5、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保管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
6、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
7、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8、因游客个人行为在旅游行程中主动与司机、导游、其他游客、旅游地居民等个人或群体发生纠纷、语言和肢体冲突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造成者个人承担;行程中发生纠纷后,游客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登(下)飞机(车辆、船只)和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游客旅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及其他非人力可抗拒因素)、游客个人行为和第三方团体或人员(非旅行社及游客个人行为)对游客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损失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责任、索赔、权利主张和诉讼请求,本旅行社不予受理和承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1、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自我约束能力差,参团安排正常年龄游客陪同;西北地区,65周岁以上群体参团必须有正常年龄游客陪同;不建议65岁以上老人参团,如需参团,请一定做好身体检查,出示医院健康证明,并填写《参团免责声明》。
2、本行程所选酒店部分不能加床,价格按床位核算,若出现单人,拼房不成功情况下,需补房差,若不占床,退还房差,但早餐需自理。
3、因包价优惠,拥有特殊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残疾证)的游客,景点优惠费用不退。
4、若游客未按照旅游合同执行自愿放弃项目或途中取消行程或中途离团,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请主动签写离团证明或放弃项目证明,否则我社不承担相关责任。未产生费用扣除损失和服务费后退还。
5、散拼团接送机和带团导游不为同一导游,但我们将事先做好衔接工作,请游客放心。
6、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导致行程无法正常进行,经协商同意后,我社可以 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7、请游客离疆前不要忘记填写《意见单》这是您对此次游览质量的最终考核标准;我社质检中心将以此作为团队质量调查的依据,否则不予授理。不签意见单者视为放弃,按无意见处理。
8、我社已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旅途时间较长,希望游客自愿购买旅游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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