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散客旅游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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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里木湖,薰衣草,吐尔根杏花,那拉提,天池,金沙滩,吐鲁番8日

行程天数
8 天
出发地点
乌鲁木齐
发团日期
暂不发团
交通工具
旅游空调车
报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89号新丰大厦A座7楼
最新团期与价格
暂不发团 (点击查看价格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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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
费用包含
特别说明
行程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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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行程
1
家乡--乌鲁木齐
自理 | 宿 乌市/ 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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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乌鲁木齐赛里木湖(540km,车程约6小时)-伊宁(160KM,车程约2.5小时)
早中 | 宿 伊宁/霍尔果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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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伊宁/霍尔果斯-大杏沟福寿山杏花-那拉提/新源(340km,车程约4.5小时)
早中晚 | 宿 那拉提/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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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那拉提/新源吐尔根杏花-和静/和硕(390km,车程约7小时)
早中 | 宿 和静/和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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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和静/和硕博斯腾湖金沙滩-乌市/昌吉(510km,车程约7.5小时)
早中 | 宿 乌市/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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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乌市/昌吉天山天池(90km,车程约1.5小时)
早中 | 宿 乌市/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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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乌市/昌吉-吐鲁番(180KM,车程3小时)
早中 | 宿 乌市/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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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乌鲁木齐-各地
| 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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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含
1、【住宿】当地预备四星标准酒店,升级2晚当地预备五星酒店(新疆酒店无三人间、无加床、如果有单人参加请付单房差享受一人独立用房);具体酒店见参考酒店;
2、【用餐】全程含7早7正,正餐餐标30元/人/餐,(10人1桌8菜1汤,不足10人1桌菜量种类相应减少但维持餐
标不变;如人数较少时,根据餐标酌情安排餐食,酒店均含早(所有餐若客人不用,费用不退,不含酒水,敬请谅解);
3、【用车】1人1座,保障舒适安全出行(新疆10人以下换18座车无行李箱);
4、【导游】中文优秀导游服务;游客人数10人以下无导游,司机兼导游;
5、【儿童】1.2米以下儿童游客团费,只含当地一正座车位费、导服费和半餐,若产生其他费用需游客当地现付;
6、【购物】全程 2个购物店,无强制性购物(景区内小摊以及购物不算购物店),进店游览时间约 120分钟, 如需购物或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并和旅游者协商一致,同时在当地补签以上自愿去购物店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
备注:此团价格为打包优惠后的价格,任何门票优惠证件,所有费用不用不退,敬请谅解;
酒店参考:
乌鲁木齐/昌吉当地四星标准酒店:乌鲁木齐东华大酒店/文苑酒店/昆仑乔戈里酒店/白梁液酒店/鼎福酒店/昌吉正弘就酒、
店/昌吉庆源大饭店或同级
乌鲁木齐/昌吉当地五星标准酒店:乌鲁木齐米东国际大酒店/野马丝路驿站酒店/OBOR酒店/昌吉华洋凯森酒店/昌吉昊泰酒店或同级
伊宁/霍城当地五星标准酒店:霍城维也纳酒店/隆星缘大酒店或同级
伊宁嘉会大酒店/伊宁好维佳酒店/伊宁天然居酒店/锦江都城酒店/伊宁宾馆或同级
新源/那拉提当地四星标准参考酒店:新源帝都酒店/君澜酒店/腾龙云海酒店/联城酒店或同级
那拉提文明酒店/那拉提润丰假日酒店/龙庭大酒店A座/凤凰丽都酒店/君豪酒店或同级
和静/和硕当地四星参考标准酒店:和静福兴酒店/爱派酒店/龙瑞大酒店/东归宾馆或同级
费用不包含
1、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本产品不接受拼房,若一人住宿一间房需补房差;
2、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行程中不含的餐,购物场所内消费;
3、酒店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4、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6、不含航空保险及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7、“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及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等;
8、行程中的自费选择项目;
自费安排:
为丰富游客的旅游行程,将行程中有代表性的附属景点列表以供参考,游客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兴趣爱好自由选择参加,如需参加,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可与随团导游协商处理,合理安排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标价为景区门市标价,仅供参考。(备注:均为成人报价)
景区娱乐项目,根据自己的喜好参加,博斯腾湖金沙滩游艇,快艇等水上项目,库木塔格沙漠骑骆驼,冲沙等;
部分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自费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提前说明的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我社 退还所收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参加行程外自选项目的游客,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景区外自由活动或小憩。
2.上述自费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导游及景区工作人员、履行辅助人员等,已尽合理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双方均有权解除,导游在扣除已向景区或履行辅助人支付及已产生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选择景区娱乐项目及附属景点之前,旅游者已清楚了解娱乐项目场所详细情况及注意事项,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并承担一切后果;"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特别说明
1、行程中所有赠送项目以及风味特色餐不参加及视为自动放弃,不去不退;
2、报名出票后,临时取消行程,不退任何费用;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台风、暴雨、检修等)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4、新疆气候炎热干燥,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太阳帽及雨伞。同时配备清热、解毒的药或冲剂。
5、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保管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
6、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
7、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8、因游客个人行为在旅游行程中主动与司机、导游、其他游客、旅游地居民等个人或群体发生纠纷、语言和肢体冲突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造成者个人承担;行程中发生纠纷后,游客不得以个人理由拒绝登(下)飞机(车辆、船只)和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游客游客旅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及其他非人力可抗拒因素)、游客个人行为和第三方团体或人员(非旅行社及游客个人行为)对游客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损失而产生或相关的一切责任、索赔、权利主张和诉讼请求,本旅行社不予受理和承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1、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自我约束能力差,参团安排正常年龄游客陪同;西北地区,65周岁以上群体参团必须有正常年龄游客陪同;不建议65岁以上老人参团,如需参团,请一定做好身体检查,出示医院健康证明,并填写《参团免责声明》。
2、本行程所选酒店部分不能加床,价格按床位核算,若出现单人,拼房不成功情况下,需补房差,若不占床,退还房差,但早餐需自理。
3、因包价优惠,拥有特殊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残疾证)的游客,景点优惠费用不退。
4、若游客未按照旅游合同执行自愿放弃项目或途中取消行程或中途离团,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请主动签写离团证明或放弃项目证明,否则我社不承担相关责任。未产生费用扣除损失和服务费后退还。
5、散拼团接送机和带团导游不为同一导游,但我们将事先做好衔接工作,请游客放心。
6、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导致行程无法正常进行,经协商同意后,我社可以 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7、请游客离疆前不要忘记填写《意见单》这是您对此次游览质量的最终考核标准;我社质检中心将以此作为团队质量调查的依据,否则不予授理。不签意见单者视为放弃,按无意见处理。
8、我社已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旅途时间较长,希望游客自愿购买旅游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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