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务签证 |
内容介绍
1.以下相关资料各需原件一份,有效期为三个月,申请提交后所有资料一律不予退还。2.使馆只有在申请人备齐下述相关真实材料的情况下,才予以受理,但根据实际情况,有时使馆会根据每位申请人的情况追加一些材料。3.北京领区管辖范围: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山西省,河南省,河北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另外在上述地区长期居住的外地人士如持有长期居住记录的证件亦可在本馆申请。护照破损严重,持照人信息页模糊不清等情况不予受理。
01 |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有效护照(护照最后页需本人签字),如有换发新护照,旧护照需一起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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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签证申请表(请填写每一项,空项请填写“无”字)(家庭地址电话,单位地址电话必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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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照片45*45mm2张,要求:免冠正身彩照,颜色:白色背景,规格为:规格为:45*45mm,人像头顶与相片顶端有1cm的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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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张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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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户口本复印件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口只需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a4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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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暂住证 在北京领区工作居住的非北京领区户籍旅客,需提供工作居住地暂住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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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在职证明 在职人员或公司法人提供所在单位抬头纸打印在职证明,并加盖公司章,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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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营业执照复印件 1)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非营业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日方邀请公司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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