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风民俗

感受长乐婚嫁习俗

更新于 09-11 341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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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门习俗 五、回门 婚后三日,亲家舅(新娘弟弟,无弟者借一族亲男孩代替)到男家接姐夫与姐姐回娘家,谓之“请回门”。女家则办酒席接待女婿,称为“回门酒”,如果当天来往,就较简单,称“请简酌”;如果逗留两三天,女方亲族要逐家宴请新女婿,称“请回门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时代进步,旧式婚礼逐渐被淘汰,出现了集体结婚和旅游结婚等新风尚,但分糖、请酒等习俗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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