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楷故居位于县城东正街11号,原为其父光绪十八年(1902)所修石木结构瓦房。占地约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建筑坐北向南,南面临街。1950年后,改作它用,几经兴废现仅存遗址。1986年10月22日,彝良县人民政府将其列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